教育管理科
为全面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强化校园文化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学生的和谐发展,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成效,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特制定《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日常管理规定》。
请假管理办法
一、总的要求
各学院学工人员、班主任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将对学生的爱护与严格的请假制度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学生在校期间集中精力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课。
因故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集体活动或不能按时回校就寝(走读学生除外)及课余时间离开市区的学生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不参加活动。除急诊或其他紧急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
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不出勤者,按旷课处理。学院要及时与学生谈心,查明原因,了解情况,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发现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立即联系学生本人和家长,以防意外。
二、请假类别
学生请假包括:公假、病假、事假
学生因参加院级及以上活动而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集体活动或不能按时回校就寝(走读学生除外)可请公假。
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集体活动(含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可请病假。
学生因私事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集体活动或不能按时回校就寝(走读学生除外)及课余时间离开市区,可请事假。
三、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1天以内可由班主任审批;请假2—7天,由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请假一周以上,写明请假理由(病假要附病历证明),报学院党政领导审批,特殊情况报学务中心备案。
学生假满而未能返校,应履行续假手续。续假一般不得超过2天,2天以内,须班主任审核;如遇特殊情况,续假超过2天,必须经班主任审核同意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请假和续假的总天数不得超过本学期总天数的三分之一。
四、请假手续
学生请假应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请假条》(学院自备),班主任或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签字后,一式二份,存根联留学院学工办备案,请假联作为学生到相关任课教师处请假使用。学生假满而未能返校时,应履行续假手续。学生本人和家长应以短信的方式向班主任说明续假事由,学生返校后补填《学生请假条》。
公假:学生须持组织活动的责任教师所开具的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公假原则上不超过一天,超过一天应先征得学院负责老师同意后,再办理请假手续。
病假:学生须持校医务室或正规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具病假证明,应在7天内完成补办手续,手续可委托班委代为办理,但须经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
事假:各学院应从严控制学生请事假,如确实遇到特殊情况,学生家长必须与班主任联系并说明请假事由,学生填写《学生请假单》,履行请假手续。
五、报备要求
学生履行请假手续后,由该生班主任或辅导员将学生请假信息在宿舍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并注明请假原由。
请假信息登录工作须在当日下午17:30之前完成,校自律会不接受个人纸质假条和学生口头情况说明,有特殊情况由学院相关老师在宿舍管理系统进行反馈。
六、其他说明
1.晚间熄灯后,学生因紧急情况(一般指得突发疾病)需要外出,必须在公寓值班室登记,次日到学院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2.学生向班主任报告病假,一般疾病在市内治疗,应根据情况安排陪同的学生,并与班主任保持联系;病情严重,学院应安排学工人员或班主任、学生陪护,同时通知家长。
3.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未请假、未续假按旷课处理,在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到一定学时,按《镇江高专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请假、续假手续原始材料由学生所在学院保存备查。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准擅自离校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学生请假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管理规定。如发现学生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假期中,学生一切安全和法律责任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承担。
早操管理规定
一、出操对象及出勤率要求
1.出操对象为全体身体健康、无特殊疾病的住宿学生。
2.各班早操出勤率需达到95%以上。因故不能出早操的班级或学生应履行请假手续。
二、考勤要求
1. 为确保早操质量,各学院负责安排学生每日检查,并安排老师督查,校自律会负责抽查早操出勤情况。
2.各班考勤员要认真做好各班的考勤工作,各学院值班老师要认真做好督查工作,学生因故不能出操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三、旷操处理办法
1.各学院对旷操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在管理系统里反馈信息,对学生进行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处分。
2.各学院加强管理,定期组织抽查、评比和通报。
3.对旷操学生按一次扣体育成绩3分,扣至零分为止;旷操累计达到3次,体育不及格,无条件重修,且没有任何资格参加各类先进评选;旷操5次以上的给予纪律处分。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早晨锻炼,注意衣着文明,着运动装、运动鞋,展现大学生青春运动之美。
2.各班应在指定地点排队集中做早操,注意言行文明,同时配合校自律会的检查。
3.出勤率平均在80%以下的学院和班级,不得申报学生工作先进学院和先进班级。各学院、各班级出勤情况作为考核部分学生工作的依据之一。
晚自习管理规定
一、参加对象
1.在校的全体学生,以住宿生为主体,走读生经家长同意也可到学校参加晚自习,往返路途注意安全。
2.大一的学生在指定教室参加晚自习,并由校、院二级学生自律会组织考勤检查与纪律督促。大二的学生可以教室、图书馆、宿舍自行安排晚自习。
二、纪律要求
1.晚自习是周日至周四晚(19:00-19:45、19:55-20:40)。
2.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晚自习,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天数一周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周以上(含一周),由学院领导批准。学院应将请假学生信息及时登录管理系统。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每晚按2课时计)。
3.晚自习期间各班级不可以开展娱乐活动,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进行活动,应事先针得班主任同意,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由班主任登录管理系统备查,否则按集体旷课处理。
三、其他要求
1. 各班级晚自习出勤率要求在90%以上,纪律分60分以上,否则班级不可以参加优秀评选。为确保晚自习质量,各学院应安排老师值班检查,校自律会负责抽查晚自习出勤情况和纪律。
2.各学院要及时查看管理系统信息,对缺席晚自习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并在系统里反馈信息。
3.各学院要教育学生晚自习期间,保持安静,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除教学需要外不允许带电脑;严禁私自串教室,冒名顶替应付检查。
4.各班应积极配合学校和学院自律会的检查,班级考勤员应认真核对出勤人数,并填写记录。如遇问题,及时向值班老师反映情况。
5.各学院负责班级晚自习的纪律考核,学务中心负责全校晚自习情况的抽查、评比和通报,促进学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促进学风建设。
行为规范管理规定
一、禁止酗酒、吸烟、聚众吃喝
1.学生不得酗酒。学生在校正常上课期间不得饮酒,节假日期间不得过量饮酒。饮酒过量、酒后闹事或造成不良影响者将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严禁学生在校吸烟,抽游烟。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者,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对吸烟引起的火灾或造成其它事故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学生不得在校聚众吃喝,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对聚众吃喝,事后行为不当,不听劝阻、屡教不改者,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4.以上三项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学生当配合管理改正,如遇不配合、不听劝、屡教不改者,学校将从严处理。
二、男女同学交往要得体
学校是一个文明场所,男女同学交往应自尊、自重、自爱、文明得体、举止大方。在校园内禁止男女同学挽臂揽腰、依偎搂抱等行为,违者视情节和态度好坏给予批评教育直到纪律处分。
三、严禁赌博、斗殴
学生在校园内严禁赌博、斗殴,违者将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对利用麻将、扑克等工具进行赌博或滋事斗殴者,学校将根据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四、教室文明
1.教室是学生学习与老师教学的场所,学生进入教学楼不应携带早饭、零食或异味较重的食品。
2.学生在教室上课应维护好教室卫生,不乱丢垃圾,课后应留下几名学生将垃圾带走,并关掉电灯、风扇等。
3.课间不得在教学区内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4.各学院应于每周三组织固定人员对各班级所分配的教室和包干区进行大扫除。
5.对于教室的卫生和课间的管理,各学院都应安排学生值班检查,校自律会、老师负责抽查卫生纪律情况,定期公布、评比。
五、文明就餐
1.自觉排队购买饭菜,不插队、不拥挤、不起哄,自觉遵守就餐秩序。
2.保持食堂卫生,不将剩饭剩菜倒在桌上或地面上,到食堂洗碗处洗涤餐具,不准到宿舍、教室就餐。
3.爱惜粮食、菜肴、节约用水,不浪费。
4.尊重食堂职工,礼貌待人,如有意见向校自律会反映。
六、待人礼貌
学生应礼貌待人,文明用语,热情待客,尊重师长,友爱同学;老师或客人来教室、宿舍应热情招呼并起身让座;和师长讲话应彬彬有礼,不冷淡蛮横。
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全校师生都有权加以制止、教育和管理,对执勤人员的查询和管理,学生应积极配合、自觉服从。
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以往有关规定与之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解释权在学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