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科
一、 指导思想
鼓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积极开展优良班风达标活动,树立优良的校风、学风,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并为“三好生”的评比,奖助学金的评定,“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评比、“推优”、就业等提供依据。
二、 实施方法
(一)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班委会、团支部、普通学生代表(人数6—8人不等)组成测评小组,每学期进行一次,班主任为这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二)期末和新学期初,由班主任组织测评小组将本班学生各门课程成绩录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班主任根据学生表现情况和有关文件,将德育基础分和加减分项录入系统,最后由班主任对每一位同学的评分进行审核,报学院审定后将每个学生的评分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向学生公布并讲评。每学期综合测评工作结束后,将结果报学务中心备案,每学年九月份进行学年总评。
(三)在班、院不担任职务的校学生干部,有关加分由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考评,并通知有关学院。
(四)同一事件(比赛、表彰、处分等)按最高分,加分、减分,不重复计算。(特殊说明除外)
(五)测评分数可以精确到0.01。
三、说明
(一)校、院各级干部,均需履行审批手续,否则不予认可;
(二)校、院各类竞赛活动,原则按学期计划进行,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否则不予认可。
(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四)本办法的修改权、解释权属校学务中心。
四、细则
1.德育素质
德育分设基础分、加分、减分三项。
(一)基础分: 根据平时表现16-20分不等。满分20分。满分条件为:
政治表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言行一致,积极参加校、系、班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爱憎分明,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觉参加学党章、学马列小组,积极参加各类社团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对自己要求严格,能在同学中起模范表率作用。
文明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忠诚老实,作风正派,不乱泼脏水,不乱抛纸屑,尊敬师长,谦虚礼让,助人为乐。
集体观念:关心和爱护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努力为集体争得荣誉,个人利益自觉服从集体利益,不说和不做有损于集体荣誉的话和事。
组织纪律:法纪观念强,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以律己,服从管理,无旷课、迟到和早退现象,有事请假。
学习态度: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学习踏实,热爱专业,努力钻研专业理论,注重实践,遵守考场纪律,无作弊行为,学习成绩好。
勤俭节约:生活俭朴、朴素大方、不摆阔气、不攀比、不抽烟、不酗酒、不乱花钱。
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院以及班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撰写论文、调查报告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团结友爱: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发生矛盾多作自我批评。
劳动观念: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劳动,认真做好值日生工作,在劳动中不怕苦,不怕累,尊重他人劳动。
个人卫生:勤打扫宿舍,衣服经常洗晒,床铺勤整理,衣物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二)加分因素
省、市、校、院先进集体成员(以正式表彰文件为准),其成员分别加3、2、1分,主要干部分别加3.5、2.5、1.5分,校样板宿舍、文明寝室成员分别1.5、0.8分,室长分别加1.8、1.2分。
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者,见义勇为者加1-5分。
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者加0.5-2分。
军训先进排、先进班、先进个人成员分别加0.5分(不重复计算)
社会实践优秀小分队、先进个人省级加1.5分,市级加1分,校级加0.5分。
获校运动会道德风尚奖的系的有关学生加0.5分。
住宿生晚自习出满勤加1分,走读生按班级总评分计。
义务献血加1分。
递交入党申请书加0.3分。
参加各类党校学习加0.3分。
参加各类公益活动每次加0.4分。
校级通报表扬加0.8分。
系级通报表扬0.4分。
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成绩优秀者加1分。
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成绩合格者加0.5分。
此项总计加分不超过8分。
(三)减分因素: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减5分,记过处分减5分,严重警告处分减4分,警告处分减3分,通报批评减2分。
卫生文明不合格寝室成员每次减0.5分,室长减0.8分,宿舍卫生文明修养分不及格者,每次减0.5分(每月统计一次)。
无故不参加校、院活动(会议、报告等)成员每次减1分,无故不参加班、团活动每次减0.5分。
旷课1课时减1分。
班干部责任心不强,造成不良后果者,每次减0.5-1.5分,考勤员考勤不严,每次减0.5分。
不参加教室卫生值日或值日生工作不负责任者,每次减1分。
吸烟、酗酒、就餐插队,无故晚归,男女同学交往行为举止不得体,发现一次减1分。
损坏公物减0.5-5分。
不尊敬师长,发现一次减2分。
2、智育素质
智育设基础分、加分、减分三项。
(一)
注意事项
各种成绩的百分制计算,五级分制的成绩按下列方法折算成百分制,优=90;良=80;中=70;及格=60;不及格=40;
作弊、旷课,取消考试(查)资格,均按0分计算。
考查课包括形势教育,公益劳动等课。
体育课成绩不包括在内(另计在体育得分里)。
(二)加分因素
考试单科成绩在前三名者分别加0.6、0.4、0.2分。
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国家四级英语证书、国家六级英语证书者分别加2、4分,英语专业学生获六级证书加3分。
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获计算机一级、二级、三级证书者分别加0.5、1.2分,计算机专业学生获三级证书加2分。
获校专业技能展演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5、1、0.5分。
参加本、专科自学考试每通过一门加1分。
获本专业之外的有关专业考证,通过一项加1分。
(三)减分因素
在生产实习、毕业设计中不服从领导,不守纪律者减2-5分(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指导教师研究决定)。
抄袭作业、不交作业或实验报告者,发现一次减0.5分。
一门不及格减0.5分。
3、身心素质
体育设基础分、加分、减分三项组成,主要测评学生体质
(一)基础分:体育成绩×10%,无体育课的班级,体育课成绩一律以80分标准。
体育成绩由校体育部提供。
伤残,免上体育课学生一律按60×10%=6分计。
(二)加分因素
一学期早操出满勤者加1分。
参加省级体育比赛:
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参加校、市以上运动会:
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分,第三名加0.5分
破校纪录者加1.5分。
参加校运动会未获名次者加0.1分。
校运动会优秀运动员加1分。
注:体育加分每学期累计得分。最高不能超过3分。
(三)减分因素:
旷操一次减1分。
4、其它素质
以下主要体现学生的社会活动能力、科技能力等,反映学生个体素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每项都为加分。
(一)社会活动:
担任学生干部,经考核胜任本职工作,根据作出成绩大小给予加0-2.5分。
校级:加0-2分 包括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委员、自律会主席、副主席。
系级:加0-1.5分 包括校学生会部长、副部长、院学生会主席、院团总支副书记、校广播站站长、自律会部长、副部长、各社团负责人等。
班级:加0-1分 包括班长、团支书、院学生会干部、团总支委员等。
其它成员:加0-1分 包括校、院学生会干事、班委成员、团支部支委、自律会成员(至少工作一学期)校广播站成员、升旗手等。
注:本项职务分取最高项不得累计。
宣传报道(文字能力):积极为电视台、报刊、广播站、报社投稿。中选一次,省级以上加1.5分,市级加1分,校报、校广播站、社团通讯、夜航船、春潮加0.5分。
注:此项每学期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
参加校、院各类竞赛获奖成员:
国家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2分,未获奖参加者加1分;
省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参加人员未获奖加0.6分。
市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6分,参加人员未获奖加0.4分。
校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5分,未获奖成员加0.2分。
院级:一等奖加0.6分,二等奖加0.4分,三等奖加0.2分,未获奖成员加0.1分。
注:此项每学期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
(二)科技能力
在全国、省、市有科技作品(包括美术作品)参展者分别加4、3、2分,获奖者再外加0.5分。
发表论文:一级刊物加4分,二级刊物加3分,三级刊物及校学报加2分。
有创造发明或获专利者加5-10分。
注:同一作品、论文、发明只计最高得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