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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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教育管理科    

  

为了激发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热情,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主人翁责任感,加强学生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促进优良学风和校风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和范围

1、本着坚持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全校所有的全日制学生班级均可参加评选。

2、先进班级数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全日制学生班级数的20%。

 二、先进班级的条件

1、量化考评总积分在85分以上;

2、无学生受到校院党团或行政纪律处分;

3、无考试作弊行为;

4、无打架、斗殴或抽烟、酗酒、打麻将赌博等行为;

5、宿舍卫生文明成绩在90分以上;

6、无学生违章用电,在宿舍烧煤油炉、酒精炉和损坏公物等违纪行为;

7、上早操和晚自习的班级,早操出勤率在90%以上,晚自习出勤率在90%以上。

三、评选程序与奖励办法

1、先进班级每学期初评,每学年总评。首先,各班对照有关条件进行自评,填写候选先进班级申报表,并附有关材料。

2、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按下列步骤进行评估:

    一听:组织召开评议会,听取班主任或班长的班级工作总结汇报;

    二看:看各项指标详细的文字材料(考勤本、工作计划、总结、活动记录本、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日常管理情况通报等),看教室、宿舍卫生等情况;

    三查:根据一些问卷调查表,检查一些软指标的落实情况;

    四议:根据听、看、查的结果,对照具体指标进行评议,并逐项量化打分。

3、各学院对照条件审核后,将先进班级申报材料一并交学务中心。

4、校学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班级进行检查、验收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5、对评上的先进班级进行全校表彰,颁发奖状。

四、成人先进班级评比由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解释权在学务中心。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